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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又见头孢致命一例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康乐    时间: 2011-7-26 11:13
标题: 又见头孢致命一例
1月前,我们这有一位乡医,平时生意不错,一天上午,一位8岁儿童因为发热就诊,他测体温38℃多,说病人感冒了,给予
5%GS100ml
头孢曲松(量不详)
地米(量不详)
混合静滴。
平时他从来都不做皮试,也从来没过敏过,我以前告诫过他,他曾经理直气壮的说,我们这五院儿科从来不做试验。
5分钟后,患儿出现异样。。。抢救无效,患儿失去了宝贵的生命,那个医生现在在看守所,被以非法行医罪逮捕。
我们诊所如果出事,病人马上会找律师,律师猴能猴能的,马上到我们诊所一看,就能发现我们的毛病,非法行医罪马上就
会给我们带上,大家都心知肚明,在我们诊所找毛病太容易。
对于他,我们都感到可惜,但是我们又感到无能为力,面对医闹,面对法律,谁会在乎我们一个小小的医生,有我们社会和谐,没有我们社会一样和谐,我们其实是多余的个体户,法律在制裁我们,不是在保护我们,每年的各种无限制的收费检查,时时面对病人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和难测的风险,处处面对卫生局一帮黑狗的贪吃和黑手,一旦出问题,没人管我们,我们其实是真正的弱者。
苦命啊,个体医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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